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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公示情况变更的说明
根据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黔西南州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21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州环字〔2021〕5号)工作要求兴仁市鲁皂水库、法泥水库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由黔西南州环境监测中心承担,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每月水质监测结果由黔西南州环境监测中心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网址:http://www.qxn.gov.cn/)。辖区内同步小康、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由兴仁市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水质监测结果由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在“兴仁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网址:http://www.dycxj.com/)。
特此说明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