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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名称:兴仁市回龙镇鸡谷村黑香猪养殖场、三妹孔村秸秆及构树加工厂出租
二、标的情况简介: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现状 | 出租单位 | 租赁期限(年) | 起租价(元) | 竞价幅度(元/次)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三妹孔村秸秆及构树加工厂建设项目 | 厂区3000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1500㎡,2栋。 | 厂房区域完善,饲料加工设备一套,办公房、水电、厕所、路等配套设施完善 | 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 | 1年(合同期限从租赁物交付时开始计算) | 70000 | 1000 | 4000 |
2 | 鸡谷村黑香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场区面积7600平方米,其中:5栋养殖房2034平方米,猪洗澡池290立方米,公猪宿舍58平方米等 | 养殖场区域完善,猪洗澡池、消毒室、公猪舍、草料棚、办公房、水电、厕所、路等配套设施完善 | |||||
合计 | 70000 | 1000 | 4000 |
(注:两个项目进行打包竞价,不拆分竞拍。)
三、招租单位: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
四、标的实地踏勘联系人:王彦奇;联系电话:19385599968
五、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六、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承租人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不得用于从事娱乐、赌博、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
七、竞租报名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30时止,报名时间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四)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1日早上10:00。
(五)竞价地点: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文化站二楼大会议室。
(六)报名方式: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资料需要加盖鲜章);个人报名的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七)身份验证:竞租人需持身份证明入竞价会场,如委托他人到竞争会场参与竞价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八、竞价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交纳时间:意向竞买方须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下午17:30前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温馨提示:建议竞买人用本人银行卡交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兴仁市财政局回龙分局
收款单位开户行:兴仁农商行回龙支行
汇款账号:820000000001426994
(二)转账注意事项
1.意向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即可进行缴纳竞租保证金。
3.转账方式支持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等。
4.竞租人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汇款事由;填写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
5.建议竞租人于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汇款,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竞租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兴仁市财政局回龙分局账户到账为准)。
6.未竞价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的退还,在现场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竞价保证金。
7.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由招租单位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保证金。
九、竞租交易规则和方法:
1.本次交易采取现场动态报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到现场进行竞价,竞价顺序以竞价人缴纳保证金到账的时间进行依次排序领取竞价牌竞价,竞价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00在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文化站二楼会议室开始竞价,由招租人现场指定的竟拍员主持会议。
2.本次动态报价在报价期间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递增报价,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动态报价截止时间,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以自然人身份竞租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以企业身份竞租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竞租人成功报名,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公告内容。
6.竞租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时应事先对标的实地踏勘,仔细了解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报价行为,一经报价,不得撤销,反悔或不承认报价事实的,招租人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本次动态报价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十、特别约定:
(一)兴仁市回龙镇鸡谷村黑香猪养殖场、三妹孔村秸秆及构树加工厂出租进行打包竞价,不拆分竞拍,不接受竞租人单个竞拍。
(二)兴仁市回龙镇鸡谷村黑香猪养殖场、三妹孔村秸秆及构树加工厂出租以现状出租,招租单位不对其进行装修、整理等。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结合实际可以对其进行装修、维修等,费用自行承担,但必须经招租单位同意,并且不得破坏厂房、养殖场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以上3个项目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五)竞得人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担保。
十一、其他约定:
(一)本标的租期为1年,第一年为成交价,租赁期限竞得人需按成交价足额交纳。租赁期限满后,竞得人需要继续使用的,竞得人可以在租期截止前30天向招租人进行申请续签合同,具体事宜由招租人和竞得人协商决定(原则上3年内不递增租金),同时招租单位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注:不论第一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续签的租赁合同使用期限不满一年均按1年计算。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开户行:兴仁农商行回龙支行
账户名:兴仁市财政局回龙分局
账 号:820000000001426994
(三)竞得人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不按《租赁合同》交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招租人有权重新组织招租。
十二、公告发布
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ycxj.com/、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告栏、交通岔口及人员集中的地方进行发布。
十三、免责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交易过程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二)其他非竞租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以上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租人和竞价人及时进行协商。
十四、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本招租公告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兴仁市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